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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效能政府行动方案
来源: | 作者:海大源 | 发布时间: 2024-01-05 | 331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南省建设效能政府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高效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整体政府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主动跨前一步的担当,打破部门本位主义和“一亩三分地”思维,坚持系统思维、换位思考,加强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真正做到既为一隅争光、更为全局添彩,在全社会营造共谋共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树立“高效商定一件事”“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意识,进一步优化“办成事”的机制、打造“好办事”的环境、形成“办好事”的生态,做到工作一部署、马上抓落实,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

(三)建立项目化、制度化、岗位化、责任化的工作推进机制。规范工作计划管理,强化目标、平台、项目、政策、改革、机制、督查考核等“七要件”闭环运作体系,大力推行项目化管理、一线工作法、示范引领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政府效能。

二、行动措施

(一)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施行政权力目录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出决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家学者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应充分开展社会稳定、国家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提升法治能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行为。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及时答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加大行政争议调处力度,每年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占比有所提升。

(三)建立政策执行评估制度。全省政府系统各部门每年对阻碍市场主体发展、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原则上每年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谁出台,谁负责”原则,由责任部门依照相关程序及时修订或废止;对实施后社会各界提出较多意见或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组织评估并做出调整。

(四)建立高效落实机制。接到上级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后,要在当日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示,同时转牵头单位研究落实。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紧急情况即收即办;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办结的,要第一时间沟通说明并定期报告进展情况。上级要求制订配套实施方案、配套措施的,必须在时限内完成。凡要求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的,牵头部门应协调配合单位,同步出台系统性的“一揽子”措施。对上级组织的各类巡视、督查、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要按规定时限提出整改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动态跟踪督办。接到下级单位报送的请示事项,要抓紧研究处理、及时回复。

(五)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大力推行工作任务难度系数应用。按照可量化、可衡量、可实现的要求,将年度工作从时间、数量、质量等维度,细化分解为季度、月度指标,形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共同谋划、合力推动,分管领导对明确分工的工作要大胆抓,主动担当、敢于拍板,避免遇事层层请示。

(六)强化沟通协调配合。对堵点难点和有意见分歧的问题,部门间应通过“面对面”或电话进行沟通协商,减少文来文往和“背对背”交流。单位之间征求意见,提倡先当面协商研究,并及时回复。一项任务原则上只确定一个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主动联系配合单位,明确具体工作内容,配合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共同完成任务。

(七)规范公文办理。加强公文办理的统筹协调,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后再报签;有争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要列明各方理据后与相关部门联名向上级机关请求裁定。常规性、过程性的工作一律不报专报,重要工作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坚持结果导向,重在报送目标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相关建议。

(八)规范会议管理。推行网上办会和会议预告制,主办单位原则上应提前告知参会单位,并提前将会议材料送达参会单位进行研究。除紧急事项外,尽量不开临时性会议。严控参会人数和会议时长。会议作出的决定、明确的任务,有关单位必须立即不折不扣落实。

(九)大力推行项目化管理。对各项任务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管理,建立闭环运作体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节点目标、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压实责任链条。建立省重大项目库,对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要编制全流程推进指导书,建立攻坚克难推进机制和全周期管理台账。主管部门对项目选址、立项、要素保障、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要提前介入、通盘考虑、全流程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具体责任,责任人针对存在问题每季度至少到项目现场开展一次上门服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选择2个以上专题,采取“解剖麻雀”方式开展蹲点调研。各市县各部门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调研,推动解决一批重点堵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主动了解情况、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化解矛盾,确保在基层一线解决问题。

(十一)大力推行示范引领法。在各个领域开展“按季抓、月跟踪”最佳实践奖评选,每年至少挖掘3个立得住、叫得响、公认度高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市县各部门要主动学习、对标先进省市和国际自贸港先进经验做法,大力推进政策优化、制度集成创新。

(十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日常督查检查考核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不以书面汇报材料为主,深入基层一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考核以工作实效为导向。各类专项、综合性的督查检查考核尽量统筹整合,原则上集中在每季度首月的第一、二周完成。坚持督帮一体、督服一体,运用好第三方评估,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加强督促协调,跟踪完成整改。

(十三)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2023年整合完善“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60个以上,2024年扩大到80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2023年实现300个,2024年全部实现。建设完善海南省企业综合服务系统,推动“码上政务、码上政策、码上融资、码上监管”等场景建设应用,打造企业服务生态系统。全面建立服务评价精准、实时上报准确、差评回访及时、整改反馈公开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着力构建“市场主体说了算”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全面推行综窗制改革、群众办事“免证办”,推广“24小时不打烊”工作机制,2023年各市县要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占比超过85%,2024年130类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12345热线服务和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用好“海易兑”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实现政策发布、事项申报和资金兑现全部线上办理。

(十四)打造诚信责任政府。出台政务诚信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每季度对市县政府和重点部门进行政务诚信评价通报,纳入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评定。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各级政府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履行往届班子及离任离岗领导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全面归集政府失信信息,建立政府失信线索归集渠道和认定程序,对政府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惩戒和通报。深入开展“信用+”应用场景建设,2023年建设应用场景不少于100个,2024年再新增20个以上应用场景,力争各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全国前2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考核指标稳定在全国前10名水平。

(十五)构建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原则,建立涉企活动统筹监测系统,将赴企业调研和检查、向企业要材料和数据、向企业征求意见、邀请企业参会等事宜纳入统筹管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出台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指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规范执法流程,加强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推进涉企遗留问题动态清零,整合12345热线和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完善相关投诉机制。负责审批、执法和承担公共服务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我陪群众走流程”或“领导12345接话日”等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十六)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优化“海易办”平台,2023年实现政务服务群众“零跑动”可办事项使用率达到85%,政务服务好评率全国领先,2025年底全省政府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全国一流。提升“一网协同”效率,升级完善“海政通”平台,加速推进机关内部“零跑动”改革,2023年实现10件高频“跨部门一件事”、350个内部“零跑动”事项上线,2024年实现不少于600个内部“零跑动”事项上线。强化“一网监管”能力,形成覆盖全省、标准统一的监管事项体系,2023年行业覆盖率超过85%,审批、监管、执法、信用“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在全省铺开,强化审管衔接和风险防控。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效能政府建设,对于推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尽责、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示范作用,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各级干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干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

(二)坚持奖惩并举。坚持“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相结合,扎实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好“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实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有机统一,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不严不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影响政府效能和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

(三)关心关爱干部。全省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与干部谈心谈话,及时倾听干部诉求,关心了解干部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态,为干部排忧解难,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各级单位要多为干部办雪中送炭、解后顾之忧的事情,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心无旁骛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强化结果运用。省政府办公厅每年组织力量,对效能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定期开展效能政府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正向激励,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褒扬和奖励力度。

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参照执行,不再另行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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