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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来源: | 作者:aoseecomcn | 发布时间: 2021-09-05 | 9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洋浦经济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为加快补齐我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提升和优化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发〔2019〕6号)和《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琼水城水〔2019〕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省水务厅工作要求,坚持立足民生、补齐短板,落实责任、重点攻坚,系统谋划、建管并重,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政策引导、收集处理能力,尽快实现我区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

(二)主要目标。2021年底,有效管控合流制排水系统,防止出现溢流污染的现象,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逐步建立完善污水管网排查修复机制,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增长且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45%。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该项指标较上年提升1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管网排查和落实定期检测制度。通过已建立的管网设施图纸及台账,要求相关维护维修单位按图进行维修施工,明确管理责任,提高污水管网及设施维护管理水平。建立污水管网检测制度,适时启动污水管网设施及数字信息系统(GIS)建设,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提高污水管网及泵站等设施管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控股环保公司、三家市政维护维修单位)

(二)全面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改造。加快洋浦污水管网铺设与市政道路建设的同步进行。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程建设和工作:

1.尽快完成夏兰村桥头两侧零星排污口收集并网改造工程,争取今年7月底竣工。

2.尽快完成先进制造和港航物流园区给排水综合工程,打通滨海路干冲段污水管道至总泵站。预计2021年8月竣工。

3.尽快开工建设关内建成区给排水综合工程,将科技城区域断头污水次干管打通至兴浦路。

4.将夏兰村、海勤新村、三都等部分老社区污水收集并网工程列入明年建设计划。

5.将洋浦部分路段和小区雨污混接排查与整治工程列入建设计划,今年做前期工作,明年开工。

6.国投洋浦港生产区及船舶污水,达到污水管网受纳水质标准,及时安排就近受纳。(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经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海洋局、控股公司、控股环保公司)

(三)全面推进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在已有管网设施的前提下将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建成区污水配套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努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相对分散的或近期市政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经发局、财政局、控股公司、控股环保公司)

(四)进一步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污泥的转移处置,并做好污泥的产生处理和转移处置台账,同时加强跟踪核查污泥贮存和处理处置情况,稳步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预计2021年底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5%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控股环保公司)

(五)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将启动洋浦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规模由1.25万m3/日到2.5万m3/日的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显著提高洋浦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同时对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近期难以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于人口密度过大的老社区区域、城中村等,加强现状排水管检查维护,确保所有集中排放的污水收集并网。(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控股公司、控股环保公司)

(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推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运用至河道生态补水以及港区船舶用水上,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目标今年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率稳定保持在2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交通海洋局、控股环保公司、环卫公司)

(七)健全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排水管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严格把关排水设施工程质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应推广运用BIM技术,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严格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未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排水设施管理单位要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确保设施运行高效。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水务行业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加强雨污水排放管理,城镇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应当依法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污水不经处理直排水体。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对于错接混接的污水管网,要加快落实改造任务,应当依法达标排放。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同时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能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局)

(九)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各类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严禁未达标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要组织对进入市政管网排污企业的排污去向、排污现状等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污水处理厂受纳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先退出再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市政管理局要连同各办事处、生态环境局对接入市政管网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的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发局、控股环保公司)

(十)健全污水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要加强城镇排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排水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和经费保障。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保障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支持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对单位内部管网进行维护和管理。市政管理局要加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控股环保公司、三家市政维护维修单位)

(十一)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调度。要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防止河湖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入市政管网,应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洋浦污水处理厂。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控股环保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洋浦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目标任务,形成建设和改造等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年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市政管理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局、控股环保公司、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根据城镇污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开展所需资金及财力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统筹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项目库。(财政局、经发局、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收费政策。要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位,原则上应当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要加大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缴率,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及财政补贴资金,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市政管理局、经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排水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培训,通过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强对污水管网建设、老旧管网错接混接、雨污分流改造、劣质管材管网更新、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设施建设业务检查指导,配合省级部门在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中检查考核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对于建设质量不高、发挥效能不佳的项目在全区通报。(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经发局、控股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营造共建共享共治氛围,借助网站、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平台,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城市污水处理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群众参与度。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城市污水处理厂向公众开放,设立公众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对城市黑臭水体、违法排污行为等进行监督和举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局、各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镇污水提质增效2021年度细化目标

现阶段

2021年年底

平均进厂BOD浓度(毫克/升)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污水处理厂进厂BOD浓度(毫克/升)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上半年平均BOD浓度69.9mg/L,相比去年同比增74.7%。

40%

BOD浓度90mg/L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10%以上,平均BOD浓度达65mg/L以上。

45%以上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2021 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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