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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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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可行性有研究报告编制需要有资质的单位吗
来源: | 作者:aoseecomcn | 发布时间: 2021-11-21 | 107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近年来,企业自主投资项目均不再审批,对企业自投资项目是否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均不做相应要求。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发改)对涉及政府或政策性资金的项目,仍然要求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编制。

2017年1月,海南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127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琼府〔2017〕9号),决定清理规范127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也为清理项目之一,省政府明确,建设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但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综上,根据琼府〔2017〕9号文,海南省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可不再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委托专业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以建设单位出具可研报告即可。

虽然海南省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可不再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但为了保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业性,有效获取政府、投资方、银行的认同,建议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海大源专业从事可研、项目建议书、计划书、申报书、立项书等编制,项目团队有有二十多年的编制经验,对海南情况比较了解。欢迎咨询海大源郑教授130789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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