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指引》(房建市政类)编制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三亚市“制度建设年”行动方案》,助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受理、评估、审批等环节相关要求,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特公开遴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指引》(房建市政类)编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指引》(房建市政类)编制,包括:(一)可研报告编制、评估100问及编制单位选择建议;(二)房建市政类可研报告编制导则(含估算编制规程);(三)房建市政类可研评估工作规程(含估算审核规程);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65万元(包干价,含课题编制、组织专家评审、税费等与编制活动相关的所有支出)。项目工期为6个月(最终截止不超过2023年1月31日,如因特殊需延长编制时间的,服务单位需书面提出申请)。(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程咨询甲级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建和市政专业甲级资信的企业。(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五)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六)项目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指导编制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一)申请人应提交申报材料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1.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5.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承诺函;8.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架构、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计划、职责划分、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计划、关键节点控制、资金使用计划、自身优势、及质量保证计划或方案等内容);9.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员工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二)申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都应按A4篇幅装订成一册在封面上注明正、副本,装订应牢固不可拆卸。将装订好的申报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封口处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三)申请文件请递交(或邮寄)至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楼前期工作科。(四)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一)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请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二)我委将根据遴选评分标准,组织对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遴选课题编制承担单位,并签订编制委托合同。(三)研究编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一)本次编制服务由我委前期工作科负责,联系人:史先生、曹先生,联系方式:0898—88232487/88680320。(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三)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
附件1:遴选需求说明
附件2:遴选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