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二次遴选《三亚综合物流园规划》
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2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行动计划》和市政府批示精神,通过建设三亚综合物流园,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完善三亚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职能。我委特公开遴选《三亚综合物流园规划》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综合物流园规划》
二、事项内容
深入研究《海南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2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行动计划》和市政府批示要求,结合三亚实际,分析三亚综合物流园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新形势。编制的规划在满足上位文件要求的同时,对三亚目前物流园的发展现状提出应对策略,在满足三亚实际需求的同时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更好发挥综合物流园服务于三亚和琼南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服务费用
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包干价,含规划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协助印发等所需全部费用)。
四、申报条件
1.具备承担本项目任务的相应专业力量。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遴选要求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机构或个人,应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纸质响应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价函及相关材料
1.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项目服务方案或技术路径。
(二)资格审查材料
1.编制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书;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3.提供单位简介、省、市(地级市)专项规划或方案编制业绩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成立不足2个月的机构不适用本条款);
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信用三亚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机构公章;
6.承诺函(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三亚综合物流园规划》编制服务的单位,请按要求通过快递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密封送达三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和服务业发展科(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1.编制机构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2.我委将根据各参选机构的材料,经综合评选(详见附件评份标准),确定最终的编制机构,遴选结果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3.编制机构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杰
联系方式:0898-88252315
投诉电话:0898-8820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