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设计  海大源  欢迎您!
海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中元设计 海大源欢迎您!
知识创造价值  诚信赢得尊重
66185800  13078970300
海大源欢迎您!
知识创造价值 诚信赢得尊重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通知》(2021年7月8日)
来源: | 作者:aoseecomcn | 发布时间: 2023-05-26 | 226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8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通知》,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降低自贸港航空运输业经营成本,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向海南集聚,推动自贸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全文如下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34号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允许进出海南岛国内航线航班在岛内国家正式对外开放航空口岸加注保税航油,对其加注的保税航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可在报关时提出。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进出海南岛国内航线航班,是指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海南岛的境内飞行活动。


  三、保税油经营企业凭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飞行计划办理加注,根据航班飞行动态及加注相关材料,据实办理海关手续,同时将加注信息报送税务部门。


  四、进出海南岛的国际、港澳台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其中,境内航空公司进出海南岛的国际、港澳台航班加注保税航油的税收政策,可参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民航局


服务项目
咨询流程
政策动态
  
网站导航
<--这段代码是专属于这个站点的:www.aosee.com.cn 此段代码添加前,请勿添加到其他站点,否则将无法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