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该《方案》要求,以海南省农业厅与海南省工信厅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本次脱钩试点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的、行政机关人员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必须在6月底前,做到人、财、物全面分离。规定时间内脱钩不到位的,海南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发出整改通知,整改无效的,将予以撤销登记。
海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现在起,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可由发起人直接向各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直接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