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4市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海南省五指山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一、五指山市地处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5个门类,其中限制类涉及其中的19个大类,禁止类涉及其中的32个大类。
二、负面清单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核电、航空运输等产业。
2.所列产业准入条件均严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3.列入禁止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淘汰类(自动列入禁止类,不再单独列);《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允许类,但在本行政区不具备资源要素禀赋,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
4.列入限制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允许类,但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
5.在《海南省总体规划》中明确的一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限制类产业按禁止类执行。
6.各类管控要求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海南省总体规划》以及《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提出。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应依法管控的区域,其管理要求依法执行。
7.禁止类产业,禁止范围为全市域,禁止新建、改扩建,现有产业于2019年6月底前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