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备材料
1、该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控制区内提供) (复印件);
3、建设资金落实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证明,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4、施工图纸(原件);
5、消防审查意见(原件);
6、施工图审查意见(原件);
7、气象部门的防雷设计审查意见(原件);
8、工程预算(原件);
9、工程施工合同(标准合同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中标通知书(属招投标的工程提供原件);
10、监理合同(标准合同,原件)、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供);
11、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原件);
12、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14、按规定填写好的施工报建审批表。
(二)申领私人住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备材料
1、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施工图纸(原件);
3、防雷设计审查意见;
4、施工图审查意见(原件);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6、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验);
7、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原件);
8、施工报建审批表;
9、两层以上的私房应提交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三)审批程序
1、领取并填写审批表;
2、提交必备资料给经办员审核;
3、资料齐备后受理,并发出受理回执单;
4、经办员察看施工场地;
5、作出审查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6、交费、填证,盖章,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