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沿海地区初步具备了空中救助能力,但尚未覆盖全部沿海地区,特别是在南海三沙地区缺少空中远程救助力量。为改变这种状况,建议在海南地区尽快设立救助飞行队,以便为南海中远端人命救助与生态环保做出应有贡献。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飞机救助是国际上公认的有效救助手段。与海上救助船相比,救助飞机具有明显优势:(1)救助速度快, 其航速为救助船4-10倍;(2)覆盖范围广,其巡视辐射 面积约为救助船12倍;(3)机动灵活,受海况等因素影响小。因此目前各国人命救助力量已从传统的救助船向发展海空救助力量转变。
(二)南海地区救助任务艰巨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南海面积356万平方千米,约占整个中国海的3/4。 南海还是西太平洋沿海国最多、海运最繁忙与生态环境最多样化的半闭海,且通航环境复杂多变,台风频发,岛礁众多,再加上海盗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导致海损事故发生概率在持续增大。特别是三沙市管辖着200多万平方千米海域,但其救助基础与力量却较为薄弱,特别是空中救助力量尚属空白。目前中国在南海专业的空中救助力量主要是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其总部设在珠海并规划了珠海、湛江、三亚、揭阳4个飞行基 地,共配备5架救助直升机,但其存在以下问题:(1)飞行基地较少,密度不够。(2)飞行基地布局不合理,主要 集中在大陆沿岸与海南岛,而广大三沙海域没有一个飞行基地。如果三沙海域发生险情需要飞机救助时,目前只能从珠海或三亚飞行基地抽派飞机,无法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海域。(3)飞机配置数量较少,每个基地一般只 有1架救助直升机在值守,特别是缺少远程固定翼救助飞 机。在这种情况下,空中救助力量尚无法有效覆盖南海中远端,如果与其他国家开展联合救助,中国救助力量从现 有基地出发到达事发地时间要晚于周边国家,这与目前 中国所承担的南海救助义务的大国身份不相匹配。
(三)在海南设立救助飞行基地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从应急救助还是从维护南海权益角度,中国都有必要在海南救助飞行队,尽快提高南海中远端救助能力,扩大中国沿海立体救助覆盖面。(1)有助于弥补中国在南海中远端救助“时间差”,更好满足国家救助“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快速反应”的整体布局要求。(2)有助于为地区提供公共安全产品与服务,体现中国作为负责任救助大国的良好形象。(3)有助于维护南海权益。目前南海问题比较敏感,但救助属于人道公益事业且相对于海军与海警等力量来说,救助飞行基地建设敏感度相对较低。因此以此为切入点,有助于强化中国在三沙有争议海域的实际存在,增强中国对南海事务主导权。
二、对策
(一)多方协调,加强领导。在海南设立南海救助飞行队会牵涉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问题,需统一综合统筹,有关部门应上下联动,责任共担。 (二) 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救助飞行基地建设应以三沙岛礁现有与新建设施为基础,并结合各种救助飞机性能、购置成本与续航能力以及救助海域面积与风险程度 进行系统整体设计,点面结合,即在保证救助范围全面覆盖南海九段线的前提下,对于部分海运量大、风险高、救助压力重海域应适当加强,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分层次布局。 (三)急用先行,循序渐进。按照整个南海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规模与目标以及需求的紧迫程度并结合现有的基础进行全面规划,量力而为,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四)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目前国内救助飞行基地的建设有自建、 合建、租用三种模式,独立的救助飞行基地要有完善的地勤设施与人员,建设与维护费用较高,因此应依托现有机场采取租用或合建方式,以集约利用岛礁土地、岸线等资 源。同时要结合海南海域险情、环境保护、岸线条件、岛礁现状等情况进行比选优化,合理选址与配置救助飞机。(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做好事前调研与论证工作,落实建设与运营管理资金,以中央专项建设资金拨款为主,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及相关部门及地方参与建设并争取社会捐助。加强救助人才队伍建设,要选配高素质救助指挥、专业技术与地勤保障人才。要对飞机驾驶员、 救生员、绞车手、地勤保障人员加强培训与演习,以提高在各种复杂条件下应急处理能力。保持装备可用性与先进性。日常应做好飞机设备 保养维护以确保随时可用,特别是应积极推动北斗等卫星通信技术应用,增强空管与调度能力,加快飞行基地遇险报警与指挥通讯现代化建设。